我奋力地接着计算,奢望在公式和数字的积攒中,草稿纸的堆砌中,一点点向他看齐。
我不希望,我跟他之前的鸿沟越拉越大,我不希望我跟他就这么算了,也不希望我成为一个毫无指望的追求者,我起码要有一些东西作为我的砝码,我们的价值不要相差太远。
我常有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那就是我是灰姑娘,高考就是我的水晶鞋。
王子爱上了穿水晶鞋的灰姑娘,弗明言也许有一天会看到我的闪闪发光处。
我在神仙教母出现之前,需要应付坏姐姐坏继母,所以我要认真做题,需要打扫厨房清理家居,所以我要努力做题,需要种南瓜跟小动物友好,所以我要拼命做题。
谈何容易呢?我努力了近三年,也未曾追平过。高考一战,他有千钧重量,711分说明一切,填完志愿,尘埃落定,他在榆树下挥手告别,我看着他脸上浅浅的笑容,想起那些咬着牙写完的卷子,手脚冰凉。
水晶鞋到底被谁穿上了呢?是本来就拥有一切的公主,还是我所不知道的某某。
但是在那朝夕相处的日日夜夜中,我和弗明言确实越来越熟。
我曾经傻了吧唧觉得我在他心里有一点分量的事情就这么来了,托丁海灵的福。
弗明言对任何女生都十分不温柔,甚至凶巴巴的。所以他会给来问他题目的丁海灵脸色瞧。
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之前,丁海灵拿了生物题来问弗明言,而弗明言正好是生物竞赛生,但是她跨了大半个走廊来问题目的行为仍然显得很奇怪,大家都知道弗明言喜欢她,她自己不可能不知道,她看起来也并从未在意过弗明言,为什么,她要来问?坐在我前面的黄明嘉立刻就想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