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主父偃:他用推恩令削藩,却把自己“推”进了灭族深渊

元朔二年(前127),主父偃所策划的“推恩令”刚被汉武帝强推不久之后,汉帝国的诸侯王——燕王刘定国就给予了汉帝国朝廷一个非常微妙的契机,使得推恩令的光环被巨幅放大。

元朔二年(前127),肥如(河北迁安)县令向朝廷检举燕王刘定国私生活混乱,将黑手伸向了父亲、哥哥、弟弟们的女人。

不仅如此,更为恶劣的情况在于,当肥如县(河北迁安)县令上书朝廷揭发此事时,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燕王刘定国居然杀县令灭口。

这位被灭口的县令家族成员冒死继续向朝廷检举此事,燕王刘定国令人发指的行为才被朝廷获悉。

检举材料被递进长安未央宫的内朝主父偃手中,主父偃第一时间将其转给外朝的公卿大臣议论定罪。

公卿们无比愤慨,一致要求按律斩燕王刘定国,废其封国。

武帝刘彻秒批。

燕王刘定国畏罪自尽,诸侯燕就此被废。

补充交代一下,这位燕王刘定国就是燕王刘泽的孙子。刘泽就是公元前180年吕后驾崩后,被齐王刘襄所劫持的那位。刘泽脱身后,倒向了功臣集团,阻止齐王刘襄夺帝位,汉文帝上位之后,念刘泽有功,封其为燕王。从刘泽到刘定国,诸侯燕的历史才区区50年,仅仅传了三代就被除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富不过三代”的历史具象。

这一段看似平淡叙事的历史切片其实深度隐藏着主父偃的政治策略以及汉帝国的历史转折点。

为了讲清楚主父偃的政治策略,我们有必要介绍一下汉武帝所设置的“内朝”与“外朝”。

所谓的“内朝(有时候也被称为中朝)”是汉武帝为削弱外朝相权、强化皇权而设立的亲信决策集团,成员多为皇帝近臣,无固定官制与品级,核心职能是直接参与军国大事的谋划决策,凌驾于外朝法定行政体系之上。

主父偃、庄助、卫青、公孙弘等人就是内朝的骨干代表。

所谓的“外朝”,就是指以三公九卿为核心的汉帝国的官僚体系。丞相总领朝政,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监察百官,九卿分管民政、财政、司法等具体事务,职能是执行皇帝与内朝的决策,处理日常政务。

武帝设置内外朝之分的核心动机在于强化皇权,削弱相权,并让内朝与外朝形成某种程度的制约。

内朝掌握决策权,军国大事(如征伐匈奴、颁布推恩令)先由内朝近臣在禁中商议,形成方案后交皇帝定夺;外朝仅负责具体执行,丞相及公卿无权干预核心决策,只能遵照内朝旨意办理政务,从根源上削弱相权。

内朝官吏多为侍中、中大夫、大司马等近职,任免全凭皇帝心意,无固定任期与俸禄保障,完全依附于皇权;外朝官员则有明确的选拔、升迁、考核制度,丞相虽被架空,但仍可通过封驳、谏诤等方式制约内朝决策的落地,防止内朝近臣专权。

当肥如县令将检举燕王刘定国的材料提交上来之后,内朝主事的主父偃第一时间将其交给外朝处理,其动机在于:把事情搞大,让宗族的事情不仅仅局限于内朝决议,让外朝形成一致的声音,向刘彻施压。

主父偃之所以如此迫不及待地要清除燕王刘定国,其深层动机在于:为汉武帝强推“推恩令”造势!你们看,诸侯如此不安分守己,不仅把诸侯国搞得乌烟瘴气,而且还将屠刀指向了地方官吏,如此下去,诸侯们岂不是都要逆天!必须尽快强推“推恩令”。

如果说主父偃这一系列操作的动机仅仅只是为了朝廷强推“推恩令”造势,那么我们必须把膝盖献给这位“智多星”——主父偃。

但是,非常遗憾!

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主父偃有夹带私货的意图。

主父偃将手伸得很长,不仅捞金捞银,而且还试图强行与诸侯联姻。

主父偃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呢?

因为“推恩令”给予了他机会,因为他借“燕王刘定国自尽,燕国废除”这一件大事,将自己在诸侯方面的话语权拔高到了顶点。

主父偃掌握了齐王刘次昌与其同胞姐姐有染这一事实之后,导演了一场大戏……

齐王刘次昌这人我们不熟悉,但是其祖上我们非常熟悉。

第一代齐王刘肥是汉高祖刘邦的私生子。

第二代齐王刘襄我们熟,就是当年与文帝刘恒抢夺帝位的那位。

第三代齐王刘则是刘襄的儿子,但是因无后,所以传位于叔父刘将闾(刘肥第八子)。

第五代刘将闾我们非常熟悉,在七国之乱中,因立场摇摆不定,被功臣集团围困而自尽。

而齐王刘次昌则是刘将闾的孙子,如此算下来,刘次昌也就是汉帝国诸侯齐的第七代齐王(第六代齐王是刘将闾的儿子,刘次昌的父亲刘寿)。

刘次昌一定不曾料到,自己将会是最后一任齐王,因为他被堪称“诸侯杀手”的主父偃给盯上了。

主父偃上奏汉武帝刘彻:“齐都临淄的繁华富裕程度堪比长安,有十万户居民,市井商税高达千金,由此可见,诸侯齐国该有多么富裕。但是,现在的齐王却与陛下血缘关系疏远,建议朝廷颁发诏令,非天子的亲弟和儿子,不得在齐地为王。此外,臣已经掌握了相关证据,齐王和其姐姐有染,请求朝廷查处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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